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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
2015-09-24 18:4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一项严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为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规范录取程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精神,制定中国语言文化学院(下简称“中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接收推免生应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推免生接收条件

推免生申请须同时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高,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

3.综合素质强,身心健康;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通过CET四级考试(非外语类专业)。

 

三、推免生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具体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过程如下:

1.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中文学院在系统中查询到考生报考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通过审核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 复试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中文学院根据考生回复情况,下载考生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

4. 待录取通知

中文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审核后,通过系统向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通知中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复时限,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者,视为放弃推免拟录取资格。

5. 拟录取名单备案

研究生处将经过公示和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二)复试

1、中文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复试通知。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院参加复试工作,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复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一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体检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复试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1)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指免去初试,但不免复试,且必须在录取之前进行复试;

2)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考核形式采取口试的方式。

4)跨一级学科申请推的学生需加试。

 

 

四、推免生拟录取

(一)中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复试将于9281015日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018日将由复试小组成员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推免生审查汇总表与考生材料一起送交研招办审核。

()所有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生均须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缴费、录取及信息备案工作,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新生入学报到的规定时间内报到。

(三)可接收推免生名额:15名。通过面试的考生须签署承诺书。

(四)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会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审核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推免生资格复审

对获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处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所有专业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纪录;

(二)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成绩均须在“及格”以上;

(四)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按时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推免生待遇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的评审。

 

 

七、联系方式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址:http://hygj.gdufs.edu.cn            

联系人:于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6319791              

   真:020-86319791              

   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三教学楼402              

   编:510420              

电子邮箱:gdufs4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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