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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年秋季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招生简章
2011-05-13 00:0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
外国留学生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为促进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发展,加大外国本土汉语教师培养力度,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设立了“孔子学院奖学金-外国本土汉语教师培养项目”。该项目提供全额奖学金,招收外国留学生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我校中文学院为项目培养单位之一,此次招生名额:15人。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外国籍公民,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身心健康;
3. 热爱汉语教学工作,并承诺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
4. 汉语言及人文社科类本科以上(含)学历;
5. 具有较高的汉语水平、较丰富的中华文化知识,参加过HSK考试,新HSK成绩不低于五级180分(对应旧HSK6级),2009年6月以后取得的HSK成绩方有效;如申请者尚未取得新HSK成绩报告,可暂时提交新HSK准考证号及其他汉语水平证明材料,但须在入学时提交正式的新HSK成绩报告;
6. 具有教师潜质;
7.参加过国家汉办主办的各类汉语考试且成绩优异者、“汉语桥”中文比赛优秀参赛选手将优先考虑;
8.经各国孔子学院、各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推荐的留学生将优先考虑;网上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选择“推荐单位”时,一定要填写孔子学院或者领事馆。
二、奖学金
奖学金内容包括:免交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校内住宿费;按月发奖学金生活费;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提供每年的综合医疗保险。
学习年限为2年,1年半课程学习,半年实习。可在中国实习,也可回到本国实习。 入学时间为2011年9月,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生时间及程序
1.招生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26日。
2.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建立个人帐号,在线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2011年5月26号前提交到我校;
3.我校进行初审,并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初审结果提交至国家汉办,国家汉办将择优授予孔子学院奖学金;
4.国家汉办在2011年6月20日前将录取结果通知我校。
5. 7月10日前,接收院校须将《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及其它有关奖学金生入学材料一并寄达推荐机构,由推荐机构转交申请者本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此表需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在线填写,并打印出来交给我校)。
2.汉语言及人文社科类本科毕业证书和成绩证明。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本科学历证明,以及学校的成绩证明。(若6、7月即将毕业,请所在学校开出即将毕业证明;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单位直接出具并加盖公章)。
3.HSK成绩复印件。
4.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承诺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申请者须提交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的承诺书(用中文书写并签名)。
6.申请陈述:申请者须用中文介绍汉语学习背景、来华学习计划及目标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用中文打印并签字。
7.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8.“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比赛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获奖证明。
9. 孔子学院或者领事馆的推荐证明。
五、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林老师
咨询电话:0086-20-86319791
电子邮箱:gdufs404@yahoo.com.cn
中心网址:http://www1.gdufs.edu.cn/cec/web/index.php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三教404室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邮编:51042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汉语国际教育中心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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